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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2月7日消息,1月30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延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延长疫情缓缴和“可提可贷”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限。
通知规定,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单位,可申请延长缓缴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缓缴期间,其单位缴存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
通知明确,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即职工家庭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既可以申请购房提取,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