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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多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销售单位及县区监管部门进行集体约谈 焦点

来源:漳州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4-23 23:27:46

为进一步督促落实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两个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销售领域食品安全风险,4月20日上午,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2022年检出不合格食品的23家销售单位代表和12个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业务股室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

会议通报了全市2022年多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情况及省、市飞行检查情况,并对参会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


(资料图片)

参会企业代表现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厦门市中闽百汇商业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酷亨贸易有限公司企业代表作食品安全承诺表态发言。

江晓宏总监在会上分析了当前我市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面临挑战及食品销售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有关要求强调:

要提高思想认识

食品安全问题是重大的民生问题,食品销售单位必须正视存在问题的严峻性,把《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指南》作为开展食品销售活动的根本遵循。正视存在问题,针对抽检不合格问题,要迅速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深入分析问题原因,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多批次检出不合格问题再次发生。

要落实主体责任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食品销售单位要严把供应商管理、强化食品安全过程控制,严格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按要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要强化监督检查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坚持问题导向,用好日常检查、重点检查、飞行检查、抽检监测、责任约谈等多重手段,把全面从严监管贯穿于食品销售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始终,将约谈、行政处罚等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倒逼约谈主体及时改正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调高食品安全风险等级。

下一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发挥监督抽检的靶向作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管控,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同心协力共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供稿 | 食品流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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