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怎么减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减免个人所得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免税的范围主要包括奖金、国债、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等。减税的范围主要包括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指什么?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又叫附加专项扣除,有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免除一定的个税,具体如下: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