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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自治区医保局获悉,我区已将急诊抢救费用纳入医保结算范围,异地急诊人员视同已备案,按照参保地有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是参保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着力解决群众在异地就医结算中的“急难愁盼”,让群众在异乡更有“医”靠,我区持续优化异地就医各项工作。
首先,异地就医备案更加便捷。近年来,持续精减备案材料、简化备案流程,优化备案服务,实现免材料、免审核、即开通、即使用,目前参保群众可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内蒙古医保App等线上渠道进行自助备案。将异地就医备案服务下沉到社区、医疗机构及银行网点,进一步推动备案服务适老化。将原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一个月内一次有效调整为可自行设定不少于6个月,且此期间内可多次就医,满足参保群众定期赴外省住院治疗和复查的需求。
异地就医条件逐步放宽。取消原来只能选择一家省外就医机构的限制,参保群众可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地选择任意开通相应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取消原来临时外出就医只能在三级综合或二级专科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限制,参保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适合的定点机构就医购药。取消跨省异地长期备案有效期内不能在参保地直接结算的限制,参保人员可在备案地和就医地双向享受直接结算待遇。
跨省直接结算范围稳步扩大。在原只对跨省住院费用进行直接结算的基础上,不断拓展门诊费用结算范围,先后实现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门诊统筹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将急诊抢救费用纳入结算范围,异地急诊人员视同已备案,按照参保地有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持续拓宽我区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面,普通门诊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县域全覆盖、门诊慢特病实现统筹区全覆盖;今年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直接结算范围,目前全区已开通6747家,占比44.6%。(记者 于亚军)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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