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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陈匿蓉)“县城一些地方虽有停车位,但附近的商户设置障碍不让停车啊!还望交警部门管一管。”8月7日,安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辖区文艺北路沿线等地段有商户私自占用公共车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停车,希望交警部门及时出警处理。
接到群众投诉后,大队城北中队民、辅警立即驱车前往现场进行查看。现场民警发现,部分商户在门前公共停车位上摆放了锥形桶、水泥桶柱、桌椅等物品进行占位,以方便自家车辆及顾客车辆停靠,严重干扰了群众的正常停车。“虽然别人停车后,会影响到商铺的视野,但你们故意私设障碍,阻止他人在公共车位上停车属违法行为。”随后,执勤民警依法对多处占道物品进行了清理,并对商户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城市公共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私自占用、圈占、霸占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下阶段,大队将持续加强城区道路巡逻管控工作,重点打击占道、占位、乱停乱靠等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通行环境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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